|
計畫經費報支相關注意事項 |
|||||||||||||||||||||||||||
|
(***若各項連結有無法開啟之情形,請另開新視窗嘗試***)
? 國科會計畫由研發處主動依核定清單新增鍵入系統中,計畫主持人可至「計畫及經費管理區」項下檢視管理及辦理各類變更。 ? 教育部計畫、其他產學計畫、結餘款計畫或從他校轉入之國科會計畫,計畫主持人請至「計畫及經費管理區」Ø「計畫及經費申請」依所屬計畫類別辦理新增。 須完成基本資料表2之建置,並送出簽核完成後,才可至人事系統開始聘用計畫人員。
? 列印經分表路徑: 「計畫及經費管理區」Ø「個人經分表管理」Ø「檢視/列印異動歷程」Ø 列印經分表 提醒:因研發系統與會計請購系統之經費數據無連動,於研發系統辦理各項經費流用變更後,須再另行提供經分表供主計修正請購系統金額以相符。 ? 列印人員名冊路徑: 「計畫及經費管理區」Ø「計畫及經費相關人員」Ø 修改/列印甲/乙式人員名冊
(甲式:報支主持人事費用、乙式:申報差旅用)
-國科會計畫經費變更、流用規定(變更方式分以下兩類:) « 事先至國科會網站申請,報請同意: ü 原未核給之補助項目(如業務費、研究設備費、國外差旅費),於計畫執行期間經檢討確為研究計畫需要增列,所需經費由其他補助項目流用 ü 國外差旅費如累計流出或流入超過計畫全程該項目原核定金額50%者 « 依本校行政程序至研發系統申請: ü 同一補助項目內之支出用途確為研究計畫需要增購 ü 研究計畫需要,任一補助項目(管理費除外)須與其他補助項目互相流用時 ü 國外差旅費50%內流用 ü 增列「研究設備費」項目,其經費額度在新臺幣五萬元以下者 -單據注意事項 ? 統一發票或收據須註明買受人(或打統編45002931)、中文品名、總價、大寫金額,收據應有廠商統一編號。 中文品名、數量、單價自行加註者須再簽名。 ? 如僅能取得線上網路列印之收據如研討會註冊費、國外購買證明等(確認有Invoice或Recipt字樣),請於收據上加註”電子收據,未重複報支”並簽章。 外幣金額換算台幣可 1.依信用卡帳單,加計國外交易手續費核實報支 2.以收據日期當日匯率換算 台灣銀行->匯率利率->歷史匯率【賣出即期】 ?
請購單位若因業務需求等特殊原因無法採購環保標章指定項目產品,請於核銷時檢附「國立中央大學不採購環保產品理由說明書」。 ? 請購單據費用在一萬元以上,應直接經本校會計程序逕撥付廠商, 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應15日內付款。若自行代墊須事先簽准後始得辦理。部分指定代墊項目在一萬元以上,得以代墊款項請示單簡化簽核辦理。 ?
驗收與承辦人勿同為一人。 ? 不得購買大陸廠牌之資通訊產品。 ? 相關參考資料
-人事費
?報支計畫主持人人事費請 1.產出印領清冊(請進入Portal網站撥帳系統製作清冊) 2.黏貼於會計系統請購產出之支出憑證單 3.檢附經分表及甲式人員名冊
送出核銷。 ?計畫聘用之兼任助理分為學習型(研究獎助生)及勞僱型(兼任研究助理、臨時工、工讀生)兩大類。僱用程序務必於起聘日前5天完成(例5/1起聘,4/25(含)前完成),無法追溯辦理。 學習型支給上限請參考兼任助理工作酬金標準表(附表四) (每個計畫個別計算,如有特殊情事擬超過前述標準,請事先完成支給申請表(附表五)簽核,核准後至人事系統進行僱用請核事宜。) 勞僱型依實際工時核定薪資,並加計勞健保、勞退、身障攤提(聘期含每月1日會衍生)等費用。 ?計畫專任助理使用人事系統僱用請核功能申請聘僱,並於起聘日前5個工作天(例假日不含)完成,無法追溯辦理。
-國內差旅費 ? 計畫內聘用之相關人員始得報支差旅費用,出差日期亦須配合於約用起訖內;非計畫相關人員及與計畫無關之事由,不得報支差旅費。 ? 出差前-教師及專任助理人員請先上Portal系統登入->校務行政->人事服務->人事系統(個人專區->個人差勤申請) 啟動公差申請。 -兼任助理人員:請先填寫 出差申請單 並請計畫主持人於經費來源欄位簽章後送出簽核 ?
出差後-教師及專任助理人員至人事系統(個人專區->個人差勤查詢/統計) 列印差旅費申請單
-兼任助理人員已簽核完成之出差申請,請續填下方出差旅費報告單 ? 相關參考資料 * 出差旅費專區 -其他雜項費用: ?
國內舉辦之研討會註冊費非屬於國內差旅費用,請單獨另行檢據報支於業務費。 ? 購買單價6000元(含)以上之非消耗品需再登入財產管理系統列帳,列印財務領用單一式兩份一併送出報支。
另以下非消耗品,報支時請於憑證單用途欄再加註"自行列冊列管"並簽章,保管組亦將不定時抽查清冊。 (1)單價6000元以下的電子產品、電腦周邊、辦公家具等
(2) 單價1000元以上之零件、耗材 (3)碳粉匣(不限金額)
(4)單價一萬元以下或使用年限不及兩年之軟體。
? 凡研究計畫所需單價在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各項圖書、儀器、機械及資訊設備(含軟體)購置裝置等費用屬之。相同類型之設備採購,應集中辦理,勿化整為零,零星購置。 ? 國科會計畫 -購置儀器設備等需依"核定清單項目"採購,如有新增變更,應循本校行政程序至研發系統辦理變更後始得採購之。 -核定應購置設備品項如有未購置且未依規定辦理流用及變更,應於計畫結案時將剩餘研究設備費繳回國科會。 -如擬變更之設備項目單價在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者,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執行期間內事先至國科會線上系統登錄。 -逾15萬元未達100萬元之小額採購可以科研採購方式辦理。得不經公告或公開程序,檢附規格功能需求、預算來源及估價資料等文件於請購單簽奉核准後,逕洽廠商採購,免作成議價紀錄。 ? 擬購置儀器設備應詳列其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及總價。依採購管理程序辦理招標、比價或議價手續,在核定預算限額內核實列支。 相關連結: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
綠色生活資訊網 配合政府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之規定,若所採購品項屬於環保標章指定項目產品
,請以有環保標章為優先選擇。
若因業務需求等特殊原因無法採購環保標章指定項目產品,請於核銷時一併檢附「國立中央大學不採購環保產品理由說明書」。 ? 有關研究設備宜請依計畫及早採購,避免於計畫將屆才購置流於消耗經費之虞。如配合期程確須於計畫將屆前始購置,請加強說明與計畫之相關性與對計畫之助益。
? 因執行研究計畫需要赴國外或大陸地區之差旅費用,出國種類限下列兩項: 1.執行國際合作與移地研究: 2.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計畫主持人若確為研究計畫所需,擬變更上述補助出國種類,或經費流用、支出用途(包含:出國天數、次數、地點、人數、人員(請詳列其姓名)、國際會議等之變更),請依規定循本校行政程序事先至研發系統辦理變更。 ? 出國前-教師及專任助理人員請先至Portal系統登入->校務行政->人事服務->人事系統(個人專區->個人差勤申請) 啟動出國申請。 計畫所屬兼任人員請填寫 國外出差申請單 並請計畫主持人簽章後併附經分表及人員名冊送出簽核
本校學生請再至國際處學生出國申請系統註冊登入填寫列印申請表送出簽核 若以結餘款經費出國,須再填寫出國經費動支申請單,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出簽核 ? 出國後—教師及專任助理人員至人事系統(個人專區->個人差勤查詢/統計) 列印差旅費申請單 計畫兼任助理人員請續填已簽核同意之國外出差申請單 下半部差旅費報告表 非屬計畫人員出國請填此版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 ? 補助項目:(依實際核定補助項目報銷) 1、機票費:出國以搭乘本國航空公司班機為原則,若有特殊原因無法搭乘,請填列「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藉航空公司班機申請表」。 報支機票費需檢附: (115年起免附登機證) (1)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或其他足資證明行程之文件(擇一) (2)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或其他足資證明支付票款之文件(擇一)
2、生活費: (1) 生活費日支數額之劃分,依規定以70%為住宿費,20%為膳食費(早餐4%、午晚餐各8%),10%為零用費。 研討會(請檢附議程)若有供餐食須依上列比例扣除生活費,若無請加註”餐食自費自理”。 (2)住宿免費宿舍、過境旅館或在交通工具歇夜及返國當日,生活費按該地區生活費日支數額百分之三十報支。 (3)出差人員出國前未辦理結匯者,出差旅費應統一以出國前一日(如逢假日往前順推)臺灣銀行賣出現金美元參考匯價為依據辦理報支。 3、註冊費:
國外舉辦之研討會註冊費屬於國外差旅費行政費之範疇,須併同出國差旅費一起報支。
出差人員應於出國前,將預計支用之行政費簽報核准後辦理報支。
採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本校研究發展系統列管之計畫經費於研究發展系統辦理經費變更申請報支行政費。
(2)依本校自籌收入支應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填寫出國經費動支申請單申請報支行政費。
(3)另依規定專簽申請報支行政費。
(4)除上述情形外,請填寫「國立中央大學出國旅費行政費申請單」。
註冊費用請檢附收據正本
,若僅能取得採線上列印之Invoice或Recipt,請加註”電子收據”並簽名。
?
投保意外險之金額最高以新台幣四百萬元為報支上限,並以不超過因公赴國外出差人員綜合保險費率為限。 但在保險額度(400 萬元)相同及保險費用較低之前提下,亦可另洽提供條件較為優厚之保險公司。
* 「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契約有效期自115.06.21-116.06.20)」 * 費率表 ?
其他相關參考資料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114年)、
(115年起修正) * 國外出差旅費自我檢核表暨憑證黏貼單
* 主計室會計業務教育訓練專區
* 出差旅費專區 *國外出差生活費日支數額標準表
114.01.01(含)以後出差適用
赴大陸地區生活費日支數額表(114.01.01(含)以後出差適用)
115.01.01(含)以後出差適用
赴大陸地區生活費日支數額表(115.01.01(含)以後出差適用) *匯率換算以出國前一日 台灣銀行->匯率利率->歷史匯率【賣出現金】為準 *非搭乘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請另填寫 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表
國科會計畫 管理費提撥方式:計畫執行之初由校方先行提撥50%,另50%將直接納入計畫結餘款,在計畫執行結束後辦理結案時再另行分配。 **國科會計畫管理費執行率最終僅有50%,提醒計畫主持人將此納入計畫整體執行率之考量。 其他產學計畫
計畫結束前約2個月左右,校方將管理費全數提撥分配,請預留經費以利提撥作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