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上本主計室網站http://140.115.183.112 核對確定您欲結案計畫之所有報銷單據已有傳票號,若核對無誤,同時決定不再使用計畫經費後,請備妥下列資料,辦理經費結案。
(一)
國科會計畫結案 (請務必於計畫截止後45天內完成)
例:計畫執行期間110/08/01-111/07/31,最遲須於111/9/15前完成經費核銷及結案,但請注意單據日期仍須在上述執行期間內!
Ø結案檢附資料如下:
2.
計畫結案用附表(登入人事系統產出)
☆若為非本校學生擔任研究獎助生,請再檢附學生證正反影本或相關在學證明,確認學生執行計畫期間與在學期間相符
☆研究獎助生若休學或畢業離校後不具學生身份請務必提前終止學習約用,或於結案用附表加註該生”於XX月份確實依學習型態完成約定事項”並請計畫主持人簽章。
3. 計畫所有人員乙式名冊(登入研發系統產出)
4.
計畫申請書(基本資料及經費的部分即可)
5.
收支報告表一式二份(登入會計系統產出)
☆計畫主持人應瞭解計畫全部經費支用情形,於會計系統產生收支報告表並簽章
☆各項目經費若有流用情形,請於報告表備註欄加註,例:國外差旅費流出XXX元至業務費
☆若有以下情形需將經費繳回國科會,並於報告表備註欄註明「繳回國科會」
-研究設備費未依核定清單項目全部購置,未依規定辦理流用及變更且有餘額者
-國外差旅費未依規定辦理流用及變更,且未動支者
☆排除上述繳回情形,經費仍有剩餘者,於報告表備註欄註明「剩餘款」
☆總執行率未達80%、或國外差旅費有繳回者,請說明執行原因
6.
經費分配表(至研發系統產出最終結案版本)
7. 歷次「計畫及經費變更核准表」及「計畫經費支出用途變更彚報表」
至研發系統「計畫及經費管理區」»「計畫結案」項下申請下載。
8.
如計畫經國科會同意變更或延期,請附上國科會來函。
9.
登入會計系統列印該計畫完整收支明細表。
Ø國科會多年期計畫經費流用結報相關說明:
1.
多年期計畫(即計畫編號最後3碼為MY2(表示2年期計畫)、MY3(表示3年期計畫者),執行期間不需辦理結案,只需提交收支報告由研發處辦理請款,計畫全程執行完畢才須依上述說明辦理結案。
2.
多年期研究計畫經費流用(流入或流出)百分比之計算,係按每一補助項目(業務費、研究設備費…)之全程計畫核定補助總金額為計算基數。
3.
多年期研究計畫經費按年分期撥款,第1年計畫經費分期撥款金額於核定補助時通知,至於第2年、第3年計畫經費分期撥款金額,須俟計畫主持人分別依規定期限至國科會網站線上繳交第1年、第2年計畫進度報告,並經國科會相關單位審查及確認後,始發函通知本校辦理下一年度請款作業。且應檢視每一計畫已撥付款之支用(實支金額/已撥付金額)達70%以上始得請撥下一年計畫經費。請依研發處通知按以下說明進入會計系統製作「收支報告表」
(1)登入會計系統--->選擇該計畫--->點選「收支報告」並選擇「 多年期國科會格式」
(2)合計備註欄會計算計畫總金額支用百分比,達70%以上始得送出請領下一年度經費
(3)完成後列印並請主持人簽章送交系辦,以利下一年度款項請領作業
(二)其他計畫結案
產學合作計畫結案申請表 (計畫截止後3個月內完成)
補助款結案申請表 (教育部計畫應於截止後2個月內完成)